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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编制2020年度学校财务预算的通知
2019-12-13 15:50  

关于编制2020年度学校财务预算的通知

校属各单位:

为认真做好我校2020年度校内执行预算编制工作,进一步深化“立细而实、精而准”的预算管理改革,确保学校各项事业顺利开展,根据国家、省有关预算编制规定和《湖南太阳诚集团53138预算管理办法》(湘城院发〔2017〕128号)等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编报原则

(一)艰苦奋斗,勤俭办学

认真贯彻落实财政“过紧日子、苦日子”的要求,紧缩一般性支出,降低运行成本。集中财力支持学校“升硕”、“双一流”建设等,确保本科教学质量全面提升,确保核心竞争力增强,确保民生持续改善。

(二)依法理财,强化约束

牢固树立法治观念,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预算。归口学校管理的所有财务收支均需纳入预算编制,严禁“小金库、账外账”等行为;严格控制预算调整,在学校预算文件下达后,原则上只对影响到学校安全稳定、正常运转的项目,在通过相关审批程序后可追加或调整预算。

(三)科学合理、精细高效

着眼学校事业长远发展,根据远期规划、近期目标和年度任务制订预算框架。强力推进项目库管理,各子项目库管理责任单位,要提高认识,加强对申报项目的科学论证,杜绝对申报项目仅“复制、粘贴”的不负责任行为;逐步构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,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;完善跨年度项目预算安排方式,推行“分年安排、滚动管理”的“项目等资金”政策,提高资金使用绩效。

(四)统筹兼顾、量力而行

坚持“量入为出、统筹兼顾、确保重点、收支平衡”原则。收入预算编制实事求是、积极稳妥,充分考虑收入政策影响,与学校发展新情况相适应、与财政政策相衔接;支出预算安排区分轻重缓急,突出重点,坚持保障民生和学校事业持续发展。加大财源培植力度,鼓励各单位依法争取资金。

二、编制办法

(一)收入预算

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、学费住宿费收入、科研收入和其他收入。

1.财政拨款收入。由计划财务处根据国家、省政府有关政策,结合学校学生人数等因素编制;

2.普通全日制本科生、师范生学费和住宿费收入。由计划财务处按收费标准和学生人数,依据政策要求进行编制;

3.成人教育学生学费、培训等收入。由继续教育学院拟订方案,经学校审核后编制;

4.科研经费收入。由科研处会同产业发展管理处编制;

5.国有资产经营收入。由资产处组织编制;

6.其他收入。由计划财务处组织相关单位测算编制。

(二) 支出预算

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、公用经费、运行经费和发展经费。根据省财政厅、教育厅预算编制会议精神,2020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、行政运行经费和经常性业务经费预算较2019年只减不增。

1.人员经费

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、社会保障费、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、其他人员工资、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,由人事处根据相关劳资政策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测算,并提供有测算依据的人员经费预算编制表。人员经费要求打实打足,不留缺口。

2.公用经费

指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各类维持性经费。包括学校公用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、学生奖助学金、规费及管理费等。

(1)公用水电和物业管理费等支出。由计划财务处依据近两年预算执行情况、有关政策和合同协议,结合基建与后勤管理处提出的合理意见,编制建议方案;

(2)学生奖助学金等“三助经费”。由计划财务处依据有关政策提出支出意见,会同学生工作处、团委和工程训练中心编制建议方案。

(3)其他公用经费。由计划财务处依据相关政策,结合学校发展规模和近两年预算执行等,进行测算并编制建议方案。

3.运行经费

继续巩固2017年以来预算改革成果,原则上不增设新的“运行经费”项目。

(1)部门日常运行经费。由计划财务处根据各部门在编职工人数、职务情况及学生人数等,按核定的额度进行编制,其中教职工人数、职务情况和学生人数分别按人事处、组织部和教务处提供的2019年12月数据编制。

(2)部门专项运行经费。指学校各部门为履行工作职责,维持正常运行持续发生或具有规律性的业务活动开支。由计划财务处依据近年预算执行和紧运行原则统一核定。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与实际需求,编制预算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绩效目标。

4.发展经费

发展经费依据经学校相关程序批准的“2020年-2022年项目库”编制,不需申报,原则上不作调整。未列入项目库的经常性发展经费和根据合同进度需要列2020年支付的项目经费由计划财务处根据有关政策、合同等提出预算建议,会同项目管理部门共同测算编制建议方案。

三、编报要求及时间安排

1.各二级单位根据通知中的“二、编制办法”编报预算资料(其中附件1需要补充填写“2020年资金使用计划”和“绩效目标”栏),并完善相应佐证材料。经分管(联系)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部门公章后,于2019年12月27日前交计划财务处综合计划科,电子文档发 389319130@qq.com

2.填报单位须按规定时间提交预算资料。由于单位延误时间,导致预算不全的,责任由填报单位承担。预算资料一经提交,原则上不得修改变动。

3.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确定的《2019年预算绩效考核方案》要求,2019年选定38个绩效考核项目,请项目考核相关单位同时提交附件2:预算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自评表。项目考核单位均已加入“2019预算绩效考核群”,资料请自行在群内下载。

4.为更好的做好预算编制工作,计划财务处将提供预算填报集中咨询和集中受理审核。

(1)12月17日,接受预算填报现场咨询(一办公楼228);

(2)12月26、27日,集中收取各单位预算填报材料,并进行内容审核(一办公楼228)。

联 系 人:阳昊(综合计划科228室

联系电话:6353158 13487379376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计划财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年12月10日

附件:1.2020年预算测算表(分部门)

     2.2019年预算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自评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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